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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孔雀市场叫卖惹风波,无证经营岂能当作家禽卖

蓝孔雀市场叫卖惹风波,无证经营岂能当作家禽卖

一则关于农贸市场销售活体蓝孔雀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据报道,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有商贩将数只羽毛艳丽、体态优美的蓝孔雀与其他家禽混在一起售卖,当即予以制止并依法没收。面对询问,商贩辩称“孔雀不就是大一点的鸡嘛,怎么不能卖?”而执法人员明确指出:蓝孔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私自销售涉嫌违法,且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不能简单归类为家禽进行市场交易。

这一事件暴露了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的淡薄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匮乏。蓝孔雀虽有人工养殖种群,但其销售、运输、饲养等环节均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格规制。合法销售必须取得林业部门核发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并确保动物来源清晰、检疫合格。随意在市场摆售,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可能带来疫病传播风险,甚至为非法盗猎、走私野生动物洗白提供渠道。

从更深层次看,此事也反映出传统农贸市场在商品准入监管上存在漏洞。市场管理方往往侧重于常见农产品的质量与价格,对特种养殖动物、观赏性动物的销售资质缺乏敏感性和审核机制。执法人员表示,未来将加强普法宣传,明确“哪些能卖、怎么卖”的界限,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市场方、商户、监管部门的联动责任体系。

对于消费者而言,此事件同样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和法律风险提示。购买特殊动物作为宠物或食用,务必核实销售方的合法资质及相关检疫证明,切勿因新奇或猎奇心理而盲目购买。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既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也是维护自身健康与安全。

这几只被没收的蓝孔雀经检查无恙后,已被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妥善安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调,将以此案为鉴,开展专项整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让农贸市场真正成为安全、规范、放心的民生场所。

更新时间:2026-01-12 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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